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10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收到
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岳勇先生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副总经理岳勇先生于2020 年12 月16日-12月 18日期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206,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168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岳 勇先生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2020/12/16 18.75 730,000 0.0557%
岳勇 大宗交易 2020/12/17 18.48 750,000 0.0572%
2020/12/18 19.08 726,000 0.0554%
合计 2,206,000 0.168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743,741 0.9718% 10,537,741 0.8036%
岳勇 其中:无限售条 2,712,498 0.2068% 506,498 0.0386%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31,243 0.7649% 10,031,243 0.7649%
注:以上表格数据小数位误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人员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目前,岳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岳勇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岳勇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