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0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了
公司董事、副总裁刘金锋先生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副总裁刘金锋先生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450,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4%。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刘金锋先生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大宗交易 2022/3/21 12.48 450,975 0.0344%
刘金锋
合计 - 12.48 450,975 0.034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09,350 0.1378% 1,358,375 0.1035%
刘金锋 其中:无限售条 452,338 0.0345% 1,363 0.000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57,012 0.1034% 1,357,012 0.1034%
注:以上表格数据小数位误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人员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目前,刘金锋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刘金锋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刘金锋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