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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1

中顺洁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7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5 月 16 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下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33),公司副总经理岳勇先生计划自 2020 年 5 月 16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12,498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20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勇先生减持计划的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岳勇先生尚未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人员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目前,岳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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