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9-5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
及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1 月 5 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启超先生计划自 2019 年 1 月 5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1,193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0172%。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
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30),周启超先生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其尚未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周启超先生首期减持计划的期限已经届满,其未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日,公司收到周启超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周启超先生拟实施下一期减持计划。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其首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下期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首期减持计划
(一)实施情况
截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周启超先生首期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其未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首期减持计划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首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
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下期减持计划
(一)股东目前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其中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股) 比例 有限售流通 无限售流通
股(股) 股(股)
周启超 董事、董事会秘 884,772 0.0677% 663,579 221,193
书、副总经理
注:表中“有限售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及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以及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周启超先生拟减持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具体如下:
拟减持数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股东名称 量不超过 不超过公司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备注
(股) 总股本比例 份总数的比例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
周启超 221,193 0.0169%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25% 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人员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启超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周启超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