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9-0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金锋先生计划自2019年1月5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7,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49%。
2019年1月30日至2月14日期间,刘金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322,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0%,减持数量已超过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详见公司2019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
2019年2月18日,公司接到刘金锋先生的通知,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其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刘金锋 集中竞价 2019/2/15 7.945 255,990 0.0199%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11,957 0.1797% 1,733,967 0.1348%
刘金锋 其中:无限售条件 577,990 0.0449% 0 0.0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33,967 0.1348% 1,733,967 0.1348%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人员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目前,刘金锋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