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7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7日、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20、2018-21),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邓冠彪先生计划自2018年2月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其他限定的交易期间,相应截止时间顺延)。
2018年3月13日,邓冠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62,4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214%,增持均价15.393元,详见公司2018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7)。
2018年3月14日,邓冠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260,7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344%,增持均价15.362元,详见公司2018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8)。
2018年5月2日,邓冠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70,0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092%,增持均价14.3元,详见公司2018年5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40)。
2018年5月9日,邓冠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37,9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182%,增持均价14.517元,详见公司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43)。
2018年6月19日,邓冠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114,9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089%,增持均价9.26元,详见公司2018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57)。
2018年7月5日,邓冠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50,0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039%,增持均价8.82元,详见公司2018年7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58)。
2018年8月9日,邓冠彪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当时总股本的0.0194%,增持均价7.994元,详见公司2018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66)。
2018年9月10日,公司接到邓冠彪先生的通知,其于2018年9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一)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邓冠彪 集中竞价 2018/9/10 7.656 300,000 0.0233%
鉴于公司在上述增持期间已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757,464,540股增至1,287,689,718股,邓冠彪先生已经增持的股票数量亦相应进行调整;2018年9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时因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合格及离职原因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对其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996,977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287,689,718股变更为1,286,692,741
股。截至目前,邓冠彪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中,已累计增持1,78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89%。
(二)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57,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20%;本次增持后,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57,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53%。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增持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