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8-6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监事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分别收
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周启超先生、监事李佑全先生《关于计划减
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周启超先生、李佑全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319,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其中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股) 比例 有限售流通 无限售流通
股(股) 股(股)
周启超 董事、董事会秘 1,179,696 0.0916% 884,771 294,925
书兼副总经理
李佑全 监事 99,280 0.0077% 53,550 45,730
注:表中“有限售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及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周启超先生股份来源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以及权益分派送
转的股份。
(2)李佑全先生股份来源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已解锁股份以及权益分派送
转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不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备注
超过(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周启超 294,924 0.0229%1、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25%;
李佑全 24,820 0.0019%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合计 319,744 0.0248%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其他限定的交易期间,相应截止时间顺延)。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人员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收到周启超先生《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周启超先生计划自2017年11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2017年12月5日,周启超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周启超先生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周启超先生、李佑全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周启超先生、李佑全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