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509 深市 天茂退


首页 公告 天广中茂: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天广中茂: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6

天广中茂: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陈秀玉女士、陈文团先生于近日与宁波铭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42,039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7%)对应的股东表决权、董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宁波铭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次权益变动后,宁波铭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不含一致行动人)。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广中茂”)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宁波铭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泽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融资本”)的通知,铭泽投资、尚融资本及其关联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自本公告日起未来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总股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铭泽投资、尚融资本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
    2、本次增持计划前,铭泽投资、尚融资本与公司股东陈秀玉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文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积极参与天广中茂的重整投资。为支持铭泽投资、尚融资本战略投资天广中茂,各方共同配合推进重整工作,铭泽投资与公司股东陈秀玉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文团分别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上述主体将其所持天广中茂共计 42,039 万股(占天广中茂总股本的 16.87%)的表决权委托给铭泽投资行使。铭泽投资现合计拥有天广中茂 42,039 万股的表决权,占天广中茂总表决权比例的 16.87%,为天广中茂单一第一大股东(不含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通过增持发挥股东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能力,拟实施增持。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总股本的 1%。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承诺事项

    意向投资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之(十八)款规定,
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若公司股票最终被终止上市交易,本次增持计划将无法实施。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在本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事项的,未实施部分的数量相应调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