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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中茂:关于有关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9


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18-089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有关媒体报道情况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注到有个别媒体发布了标题为《天广中茂25亿并购净利虚增11亿,股东2年套现12.8亿偿债压力临近》、《天广中茂虚胖:董事长掏空公司,高送转配合大股东套现》及《12亿元公司债面临提前偿付压力,天广中茂股东减持忙》的报道,并被多家媒体转载。经公司核查,上述报道中提到的部分内容存在报道不实的问题,严重误导了投资者。
二、澄清说明

  为避免上述报导给广大投资者带来误导、避免造成投资损失,针对上述报道中的不实内容作如下澄清:

    1、关于“公司25亿并购净利虚增11亿”、“公司并购的亮丽业绩实则为虚胖”等报道严重失实的情况说明

    2015年,公司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了中茂园林、中茂生物100%股权,公司支付并购对价24.69亿元,两个标的公司承诺在2015-2018年,每年实现对赌业绩分别为22,500万元、33,000万元、38,000万元及42,000.86万元,承诺四年合计实现利润为135,500.86万元。2015-2017年度终止后,经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15-2017年度报告同步披露的专项审计报告),2015年至2017年,中茂园林和中茂生物合计实现净利润为111,853.56万元。

    2015年至2017年各年度财务报告均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是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是投资者了解评价公司的重要依据。
对有关媒体所言的公司“并购净利虚增11亿”、“公司并购的亮丽业绩实则为虚胖”的数据来源,公司无从得知,希望有关媒体在报道中的相关数据能通过官方正规渠道获取,并能通过专业分析得出结论,而非主观臆断,避免对投资者传递错误的信息,误导投资者。

    相关报道称,公司收购中茂园林等两家公司后,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存货也随之急剧攀升,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并未得到实质性改善,快速增长的业绩只是表面上的虚增。并指出,公司2016年至今年一季度,合计实现净利润10.83亿元,而现金净流出12.69亿元。公司2016年至今年一季度累计现金净流出金额实际为1.44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为12.69亿元,有关报道将现金净流量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会计概念混淆了。

    公司净利润的大幅度增长来源于园林业务的大规模增长,其行业特性会导致公司投入较多资金来建设工程项目,但因未达项目合同约定的回款条件未能在报告期内回款,公司工程建造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完工进度并在当期确认,工程款回收时点不同于利润产生时点,因此净利润大幅增加与经营性现金流出并无冲突。存货主要系公司在建合同工程已完成工程量但根据合同约定未达结算条件尚未结算的部分。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0.81%,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经营风险相对较小,经营较为稳健。应收账款、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为61.54%,在同行业中位于中等水平,处于行业正常水平范围之内。

    2、关于公司债券评级下调的情况说明

    2016年,公司发行了12亿元的“16天广01”公司债券,定向用于中茂园林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该公司债券的发行由公司第二大股东邱茂国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以来,因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下跌,邱茂国质押的部分公司股票已触及平仓线而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联合信用评级公司关注到公司存货及应收账款规模进一步扩大,对资金形成极大占用,回款速度慢,现金类资产少等问题,联合信用评级对公司发布2018跟踪评级,公司长期信用等级和公司债“16天广01”信用等级由AA级下调为为AA-,评级展望为“列入评级观察”。

    经沟通,联合信用评级公司建议公司为公司债券追加担保物,公司已重新对公司债券进行了增信:


    ①为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押全资子公司股权为公司债券增信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16天广01”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增信,并办理了有关质押手续。

    ②2018年4月2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陈秀玉及第二大股东邱茂国的一致行动人邱茂期分别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在满足条件时,代为清偿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日披露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出具的《承诺函》的公告》)。

    3、关于媒体指出的公司推出利好为配合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2015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2018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

    公司历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是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的现金分红方案。公司认为,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要十分关注合理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与投资者一同分享经营发展的成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2016年前)陈秀玉自公司2011年上市以来至2016年4月前,从未减持过公司股票。2016年4月5日,公司收到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玉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陈秀玉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24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该等减持行为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按照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无违规之处。

  4、关于媒体报道中“公司董事长掏空公司”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任董事长陈秀玉作为公司创始人,引导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并带领公司在深交所中小板成功上市,创造了中国消防行业中小板零的突破。陈秀玉在任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公司现任董事长邱茂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有关媒体在标题中所言“董事长掏空公司”不知其所指,所谓掏空公司的事实依据来源也模糊不清,相关报道为主观臆断,不仅误导了投资者,更严重损害了公司董事长的个人名誉。
三、重要提示

  1、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2、公司欢迎包括媒体记者在内的投资者前来公司进行现场实地采访、调研,在报道相关涉及公司经营情况等重大敏感事项时,真诚希望投资者通过与公司进行现场交流,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为投资者传递客观、全面、准确的信息,使投资者真正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