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广中茂 公告编号:2018-048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广中茂;证券代码:002509)于2018年4月9日、10日及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2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
富平县茂融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富平富兴小镇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152,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2月23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2、公司于2018年3月7日披露了《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拟向福建神农菇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菇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神农菇业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于2018年3月1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于2018年4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3、公司第一大股东陈秀玉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文团正在筹划转让公司股权事项,陈秀玉及公司第二大股东邱茂国于2018年4月8日与意向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8年4月1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筹划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4、公司正在筹划出售消防业务资产事项,公司与意向受让方南京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四建”)已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南京四建已就上述交易事项展开尽职调查工作,待最终交易方案确定后将提交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
5、截至目前,公司第二大股东邱茂国质押的349,057,782股公司股份已触及
平仓线,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4.9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00%。
邱茂国的一致行动人邱茂期质押的89,315,868股公司股份已触及平仓线,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8%。邱茂国所持的公司
367,625,882股股份已于2018年4月2日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7、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8、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10、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经公司全体董事协商确认,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2,492,492,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根据公司全体董事出具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确认意见及承诺》,公司全体董事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等有关规定,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予以确认,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所披露的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
4、公司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及公司筹划出售消防业务资产事项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排除存在终止的可能。
5、公司第二大股东邱茂国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触及平仓线、司法冻结的情形,其一致行动人邱茂期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触及平仓线的情形,上述情形可能会致使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