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
生主持,监事会三名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肖大波 关明辉 张婉华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