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8-022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
项,于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同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2017年12月8日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资产收购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日和2018年2月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12月25日、2018年1月8日、1月15日、1月22日、1月29日、2月9日、2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2017-084、2018-003、2018-004、2018-006、2018-008、2018-013、2018-014)。
2018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2日披露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和《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盘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等相关公告。
2018年3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涉及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3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问询的相关问题积极研讨并准备回复工作,对预案等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鉴于问询函回复涉及的相关事项较多,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3月15日完成问询函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涪陵榨菜;证券代码:002507)于2018年3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报送问询函的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中介机构将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早完成对问询函的书面回复。同时,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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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