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3-034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榨菜”或“本公司”)
2013年6月14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涪陵区
国资委”)拟将其所持公司35.57%的股份(即55,132,759股)划转至其全资子公
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国投”)持有。
同日公司披露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3年7月26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国务
院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涪陵
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3]558号),同意将涪陵区国资委所持本公司55,132,759 股股份全部无偿划
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涪陵国投。
2013年9月5日,公司收到涪陵国投通知,涪陵国投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
有限公司公告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
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46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对公告涪陵榨
菜收购报告书无异议,核准豁免涪陵国投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本公司
55,132,759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本公司62,700,00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40.4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在本次收购完成后,涪陵国投为本公司控股
股东,涪陵区国资委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会同相关方办理与上述事
宜的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