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协鑫集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
总股本的30%的股票,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1,524,533,040股新股。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
情况,公司实际向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等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773,230,764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512,999,983.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382,075.35元后,本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此次发行股
份事宜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6日以“苏亚验[2021]2号”
《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8,167.4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为80,994.39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为735.01万元 ,两者合计为81,729.40万元,
扣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扣除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5,593.16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11,136.24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元)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2,512,999,983.00
减:发行费用 21,382,075.3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491,617,907.65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681,673,986.86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7,353,414.10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3,360.30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结余 817,293,974.59
减:保证金、押金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0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355,931,643.80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11,362,330.79
其中:结构性存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1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本
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合肥新
能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合肥新能源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阜宁集成”)已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同时公司、阜宁集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
金使用;2022年3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新能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
年3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集成”)已在浙商
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乐山集成与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
部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
月14日,公司全资子乐山集成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乐山集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表: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13020031292****4385
公司
2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370901808****9918
公司 业开发区支行
3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370901808****1190
业开发区支行
4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30500200101201****8089
5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行 13020031292****4660
司
6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370901810****2970
司 业开发区支行
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370901880****9118
业开发区支行
8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37090188****40134
公司 业开发区支行
9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302501880****1578
注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公司已将“阜宁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项目”
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注销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
注2:公司已于2021年3月21日注销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年9月30
日注销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3: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
集资金用于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以及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
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3月28日注销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
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