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朱共山 罗鑫 胡晓艳
沈承勇 张锋 王 青
刘俊 陈传明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 别 提 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73,230,764 股
2、发行价格:3.25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12,999,983.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491,617,907.65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73,230,764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1 月 25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不
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14 家投资者认购的 773,230,764 股股票限售期为 6 个
月,自 2021 年 1 月 25 日起计算,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 5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7
一、本次发行类型......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7
三、本次发行过程...... 8
四、发行方式...... 13
五、发行数量...... 13
六、发行价格...... 13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净额...... 13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的验资情况...... 13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4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4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4
十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18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9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0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21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2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3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对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第三季度每股收益
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3
五、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4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29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9
二、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四、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五、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9
六、发行人审计机构(验资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31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1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31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1
第七节 中介机构声明...... 3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39
一、备查文件...... 39
二、查询地点...... 39
三、查询时间...... 39
四、信息披露网址...... 39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释义
发行人、协鑫集成、公司、上市公司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
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73,230,764股A股股票的行
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
修订)》
《公司章程》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 人民币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为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文)
GCL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英文)
二、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园区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协鑫能源中心)
三、股本总额:5,082,271,903 元(发行前)
5,855,502,667 元(发行后)
四、法定代表人:罗鑫
五、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的高效电池、差异化组件、能源工程等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一站式服务等业务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六、经营范围:研究、开发、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包括太阳能材料、设备及相关产品,新能源发电系统、新能源发电设备、分布式能源及其配套产品的研究、设计、咨询、运维及承包建设,与光伏产业相关的咨询服务、项目开发,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进行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安装,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
七、股票简称:协鑫集成
股票代码:002506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董事会秘书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马君健
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号:0512-69832875
电子信箱:gclsizqb@gclsi.com
九、互联网网址:www.gclsi.com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情况
1、2020 年 1 月 17 日,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
“公司”或“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2020 年 2 月 25 日,协鑫集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3、2020 年 3 月 6 日,协鑫集成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4、2020 年 6 月 1 日,协鑫集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 年 8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协鑫集成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20 年 8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