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关于 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774 号”文《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其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的批准,获准向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其印”)非公开发行 142,263 万股股份、向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非公开发行 60,025 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2,022,880,000.00 元。由上海其印、协鑫集团所持有的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江苏东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句容集成”)和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原 名“张家港其 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张家 港集成”)100%股权作价认购。上述认购本次发行新股的股权价值以句容集成、张家港集成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评估之权益价值为准,评估后的 100%股权价值分别为 122,500.00 万元和
79,788.09 万元,全体股东参考评估价值协商确定句容集成交易价格为 122,500.00 万元,全体股东参考评估价值协商确定张家港集成交易价格为 79,788.00 万元。上海其印以其拥有的价值为62,475.00万元的句容集成51.00%股权和价值为79,788.00万元的张家港集成100.00%
股 权 , 按 应 取 得 对 价 的 100% 作 为 实 际 缴 纳 的 募集 资 金 , 认 缴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422,630,000.00 元;协鑫集团以其拥有的价值为 60,025.00 万元的句容集 成 49.00%股权,按应取得对价的 100%作为实际缴纳的募集资金,认缴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250,000.00 元。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批复同时批准向上海融境股权投 资基金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裕赋 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东富金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0 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
资金,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26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30,000,000.00 元。
公司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代收到缴纳的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
民币 600,000,000.00 元(已扣除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已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缴存公司在平安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 11014894167001 的人民币
账户内。此次发行股份事宜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
以“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571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收支及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二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
(注 1) (注 2) 式
平安银行苏州分行营 11014894167001 2015.12.10 600,000,000.00 0.00 活期
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 32250198623900000012 2015.12.14 0.00 活期
营业部
合 计 600,000,000.00 0.00
注 1: 募集资金总额 630,000,000.00 元,扣除已支付发行费用 3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600,000,000.00 元。
注 2: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日,已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311,039.41 元,扣除的手续费支出共计 11,122.77
元,已支付张家港集成在建项目的运营资 金 598,576,716.64 元,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723,200.00元,公司实际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 0.00 元。
注 3:此两个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已于 2017 年 11 月注销。
(三)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张家港集成为实际实施募投资金项目的公司,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额与募集后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项目完工程度)
额的差额
2015年12月收购股权
1 购买句容集成 100%股权 购买句容集成 100%股权 122,500.00 122,500.00 122,500.00 122,500.00 122,500.00 122,500.00 -
完毕
2015年12月收购股权
2 购买张家港集成 100%股权 购买张家港集成 100%股权 79,788.00 79,788.00 79,788.00 79,788.00 79,788.00 79,788.00 -
完毕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202,288.00 202,288.00 202,288.00 202,288.00 202,288.00 202,288.00 -
(二)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2015 年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含利息收入): 60,029.9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