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2-070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超
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 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汇实业”)的通知,获悉其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4,196,23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16%。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厚康实业 大宗交易 2022 年 9 月 20 日 3.16 8,196,238 0.13%
和汇实业 大宗交易 2022 年 11 月 23 日 2.49 11,000,000 0.17%
和汇实业 大宗交易 2022 年 11 月 24 日 2.46 22,000,000 0.35%
和汇实业 大宗交易 2022 年 11 月 28 日 2.45 22,000,000 0.35%
厚康实业 大宗交易 2022 年 11 月 28 日 2.45 11,000,000 0.17%
合计 74,196,238 1.16%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 5 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
八楼 18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 5 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
八楼 1819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9 月 20 日~2022 年 11 月 28 日
股票简 鹏都农牧 股票代码 002505
称
变动类
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 1,919.62 0.30
实业有限公司(A 股)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 5,500.00 0.86
实业有限公司(A 股)
合 计 7,419.62 1.1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69,680.43 10.93 69,680.43 10.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680.43 10.93 69,680.43 10.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 118,146.23 18.53 118,146.23 18.53
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146.23 18.53 118,146.23 18.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 83,925.08 13.17 82,005.46 12.87
实业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3,925.08 13.17 82,005.46 12.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 26,779.17 4.20 21,279.17 3.34
实业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779.17 4.20 21,279.17 3.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98,530.91 46.83 291,111.28 45.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8,530.91 46.83 291,111.28 45.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是□ 否√
行已作出的承诺、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厚康实业与和汇实业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