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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鹏都农牧: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

    2022 年 04 月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2 年 04 月 27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兴华审字(2022)第 410075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戈三平、谭立峰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2)第410075号
鹏都农牧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鹏都农牧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鹏都农牧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1.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7,附注六、46。鹏都农牧公司的营业收入来源与2020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主要来自于农资及粮食等大宗商品贸易、屠宰肉制品、肉羊、肉牛、乳制品等产品销售。2021年度,鹏都农牧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43.04亿元(2020年134.4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38%。

    公司主要销售农资及粮食等大宗商品贸易、屠宰肉制品、肉羊、肉牛、乳制品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根据销售合同中的约定,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由于营业收入是鹏都农牧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
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结合鹏都农牧公司业务模式、销售合同中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相关的条款,检查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
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选取样本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实施函证程序,或执行检查
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的替代测试程序,包括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产品出库单、产品运输单、客户签收单据、发票及回款情况等;

    (5) 选取样本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进行截止测试,核对出库单、签收单及
其他支持性文件,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异常退换货情况,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6)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3及附注六、20。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鹏都农牧公司财务报表所示商誉项目账面原值为人民币7.18 亿
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3.70 亿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48亿元。

    鹏都农牧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确定。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详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永续预测期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

    由于商誉金额重大,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
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
往预测的准确性;

    (3) 了解及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5)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
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经审批预算、管理层使用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6) 测试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并复核减值测试
中有关信息的内在一致性;

    (7) 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 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30及五、22。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鹏都农牧公司财务报表所示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
56,400,957.71元,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前金额为443,838,799.56元。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管理层需要评估鹏都农牧公司在未来期间是否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这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递延所得税资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
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经管理层批准的鹏都农牧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预测,复核其采
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经审批预算等相符;

    (3) 复核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来源,以及金额是否准确;

    (4) 测试管理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过程中计算的准确性、完整性,预计可转回情
况是否合理,确认结果是否准确;

    (5) 检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可供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

    (6) 检查与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1. 其他信息

    鹏都农牧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鹏都农牧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1.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鹏都农牧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鹏都农牧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鹏都农牧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1.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
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鹏都农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鹏都农牧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鹏都农牧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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