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鹏都农牧
股票代码: 002505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云峰 13 号单一资
金信托”)
住所: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 1 号阳光新城别墅区 A7 栋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桐西路 10 号远洋光华国际 C 座 1708A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都农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鹏都农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12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一节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云峰 13 号单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一资金信托”)
上市公司、公司、
指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鹏都农牧、本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本次权益变动 指
4.999999%。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准则》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 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 1 号阳光新城别墅区 A7 栋
法定代表 周贵庆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002196618159
成立日期 1991 年 10 月 5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
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
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
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
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
经营范围
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
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
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电话: 010-85353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图
公司股东 出资金额(元) 持股比例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683,018,868 89.43%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316,981,132 10.57%
合计 3,000,000,000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周贵庆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公司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永久居留权
周贵庆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涂艺山 男 董事 中国 拉萨 无
桑珠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聂兴凯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杨巍 男 独立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王汀 男 职工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付兴简 男 监事 中国 西安 无
姚远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无
王朝卿 男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信托计划持有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颖电子、股票代码:300327)股份 1,500 万股,持股比例5.3%。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投资运作需求,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 127,485,221 股(减持比列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批准程序。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鹏都农牧股份 376,081,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
有鹏都农牧的股份数量为 318,713,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的本公司
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股)
(元/股) 例
西藏信托有
限公司-西藏 2021 年 10 月
信托-云峰 13 29 日至 2021 集中竞价 3.45 元 57,368,000 0.89999%
号单一资金 年 11 月 3 日
信托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鹏都农牧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查阅地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