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15:00至2019年5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胡曹路699弄100号雪浪湖度假村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主持人:董事长葛俊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六)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3,138,624,6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21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84,416,9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54,207,6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8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58,762,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7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554,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54,207,6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8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斗平、达代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表决,经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后,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8,475,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43,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2,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8%;反对143,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5%;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8,475,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3,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3%;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0%;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8,475,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3,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3%;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0%;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8,475,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3,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3%;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0%;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8,475,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3,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3%;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0%;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3,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3%;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0%;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3,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3%;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0%;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3,914,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99%;反对4,703,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9%;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同意54,052,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48%;反对4,703,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45%;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8,475,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3,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3%;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0%;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8,475,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3,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3%;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0%;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8,475,5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3,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3%;反对142,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0%;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内公司董监事和高管人员报酬总额及确定2019年公司董监事和高管人员报酬总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8,463,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9%;反对154,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00,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57%;反对154,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36%;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沈伟平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沈伟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总表决情况:
142,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