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6-08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出售完毕并终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 7月 15 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摘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修订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变更员工持股计划名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名称、资管合同的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更名经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委托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浙商聚金弘高创意1号员工持股定向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2015年9月10日,公司收到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
成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该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5年9月9日,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完成了公司股票的购买,购买均价16.55元/股,购买数量239808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实施2015年的分配方案,上述员工持
股计划股数增至为6,048,587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浙商聚金弘创1
号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浙商弘高1号”)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修订案)》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满,且当浙商弘高1号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因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