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20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控股股东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原投资”)通知,其于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7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9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5日 2.54 20,000,000 0.65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6日 2.71 31,142,324 1.00
兴原投资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7日 2.74 7,812,783 0.25
合计 -- -- 58,955,107 1.9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00,522,764 19.42 541,567,657 17.51
其中:无限售条件600,522,764 19.42 541,567,657 17.51
兴原投资 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兴原投资曾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存在需要预披露的情形。
4、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马鸿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持有公司541,567,65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1%;马鸿先生持有公司1,047,670,18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88%。马鸿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控股股东马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原投资承诺:自2019年3月5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