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鼎龙文化 公告编号:2022-069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更正,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在日常财务复核及内部审计活动中发现前期编制的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合并财务报表部分内容存在内部合并抵销不准确、现金流量项目核算不准确等问题,为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公司对2022 年第一季度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差错更正。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需调整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不涉及利润表项目的调整,涉及更正调整的报表项目如下:
1、对《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第一季度 2022 年第一季度 调整金额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59,896,808.92 1,896,808.92 -58,000,000.00
有关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40,563,319.18 140,613,319.18 50,000.00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76,026,804.19 26,899,899.62 -49,126,904.57
有关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 10,010,000.00 1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59,200.81 0.00 -59,200.81
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21,516,351.65 11,516,351.65 -10,000,000.00
有关的现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79,298,525.51 -88,162,420.13 -8,863,894.62
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81,531,295.89 72,667,401.27 -8,863,894.62
物余额
2、对《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调整金额
更正前期末数 更正后期末数
盈余公积 48,114,611.76 47,784,436.80 -330,174.96
未分配利润 -1,218,982,968.30 -1,218,652,793.34 330,174.96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
后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作的合理性更正及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客观。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