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020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解冬玲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辽源中院《通知书》。《通知书》提到,2019 年
9 月 6 日,辽源中院收到申请人刘明英、李春霖向辽源中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
书》,申请对本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辽源中院决定自 2019 年 9 月 9 日启动对本
公司的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仍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仍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存在公司股票因连续三年亏损或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而被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存在司法重整风险、资产被查封冻结风险、诉讼风险、退市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关于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十项“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13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6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6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67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68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8
第十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6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7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203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利源精制 指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公司、沈阳利源 指 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内、本报告期、本期 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智晟达 指 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智晟达福源 指 辽源市智晟达福源贸易有限公司
辽源中院 指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阳中院 指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利源精制 股票代码 002501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利源精制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利源精制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lin Liyuan P recis ion Manufacturing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LYP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健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健
联系地址 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西宁大路 5729 号
电话 0437-3166501
传真 0437-3166501
电子信箱 liyuanxingcaizqb@sina.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9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9 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8,486,690. 03 90,883,807.47 -5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59,362,774.84 -795,692,419.12 29.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518,033,145.75 -743,111,240.27 30.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652,523.51 -17,731,191.88 -85.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65 29.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0.65 29.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2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2,852,657,926.83 2,935,186,760.19 -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985,017,560.03 -5,426,105,060.75 -10.30%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263,934.8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4,514.54
罚款及滞纳金 -9,789,535.63
违约金 -36,828,542.82
合计 -41,329,629.0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及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产品可分为工业铝型材、建筑铝型材及多种铝型材深加工产品、轨道车辆装备型材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