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 利源 公告编号:2020-009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14 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吉调查字 2019007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
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3 月 19 日、4 月 19 日、5
月 20 日、6 月 19 日、7 月 19 日、8 月 20 日、9 月 19 日、10 月 18 日、11 月 19
日、12 月 19 日、2020 年 1 月 20 日、2020 年 2 月 19 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
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