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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2-10-20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2-06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或“公司”)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2 年 5 月 15 日开市起
停牌。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0 日披露《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
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报告书(草案)》,公司股票自 2012
年 10 月 22 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2、公司本次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整体方案为:公司向格林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
期货”)股东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
格林期货 100%股权。同时以格林期货作为存续公司,吸收合并公司
全资子公司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期货”),大华期货依
法注销法人资格。
    3、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多项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山西省财政厅的批准、河南省国资委的批准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
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能否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
准或核准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决议公告日,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资产评估
工作已全部完成,本次交易以 2012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

                                 1
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113,740.17 万元,相关评估结果
已经山西省财政厅备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审计、评估报告。
    5、为能准确理解本次交易事项,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和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报告书摘要(草案)》及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报告书(草案)》。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因情况紧急,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结合电话提示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资料。2012 年 10 月 18 日,本次会议在山西
省太原市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层现场召开。
    会议由张广慧董事长主持,12 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周宜洲
董事书面委托张广慧董事、李兆会董事书面委托侯巍董事、孙璐董事
书面委托乔俊峰职工董事、王卫国独立董事书面委托蒋岳祥独立董事
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有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条件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
方案、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审慎的研究、分析,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
                                2
认真的论证、自查,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
合并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逐项审议。
    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改善公司财务
状况,立足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公司股东权益,公司拟整合
旗下期货业务。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确定的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为:
公司拟向格林期货股东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
持有的格林期货 100%股权。同时以格林期货作为存续公司,吸收合
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华期货,大华期货依法注销法人资格。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为:公司向格林期货股东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
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格林期货 100%股权。同时以格林
期货作为存续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华期货,大华期货依
法注销法人资格。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
热力总公司、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玺萌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的格林期货 100%股权。其中,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持有格林期货 55.6%股权,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持有格林期货
22.2%股权,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格林期货 11.1%股权,
玺萌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格林期货 11.1%股权。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3
    本次交易的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
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准,即 1,137,401,700 元人民币。标的资产的评估
结果如下: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并经山西省财政厅备案
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格林期货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2]第 617 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拟转让所持格林期
货有限公司 22.2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12]第
618 号),以 2012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
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113,740.17 万元。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本次交易中的现金支付
    就本次交易,公司向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热
力总公司、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玺萌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
计支付 168,161,700 元人民币现金,具体如下:
    ①   向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 93,497,857 元人民
币现金;
    ②   向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支付 37,331,921 元人民币现金;
    ③ 向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 18,665,961 元人民币现金;
    ④ 向玺萌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 18,665,961 元人民币现金。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方式


                                4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
式发行。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市热力总
公司、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玺萌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述
四方以其持有的格林期货股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并取
得一定数量的现金。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公司股票
于 2012 年 5 月 15 日起停牌,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8.25
元/股。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201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发布《山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认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为 201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2 年 6 月 21 日。公
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已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发起人股东的现金红利已由公司自行派发。除息
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8.20 元/股。


                                5
    除已进行的除息调整外,本次股票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
则对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交易中股票发行数量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的确定方式: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
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现金支付规模)÷股票发行价格。根据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1,137,401,700 元、现金支付规模 168,161,700 元
和发行价格 8.20 元/股(除息后)计算,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18,200,000 股,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具体如下:
   ① 向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 65,719,167 股股票;
    ②   向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发行 26,240,417 股股票;
    ③   向上海捷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行 13,120,208 股股票;
    ④   向玺萌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 13,120,208 股股票。
    除已进行的除息调整外,本次股票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
则对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最终的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
整相应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吸收合并协议》
之日前 12 个月内,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河南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