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 科林 公告编号:2023-022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
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3〕第 125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现将《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及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因 2018 年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股票交易自
2019 年 4 月 2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 2019 年财务报表经审计的净利润
为负值,股票交易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 2020 年
财务报表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股票交易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 年 4 月 30 日,你公司在披露 2021 年
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3年2月2日,我所作出不予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深证上〔2023〕61 号),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2 月 3 日起停牌。公司收到上述《事先告知书》后,
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圳证券交易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6.1 条、第 9.6.2 条、第 9.6.10 条之规定,自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1.16 条之规定,
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