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 科林 公告编号:2022-010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5 条“上市
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04 月 26 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因 2019 年
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020 年度扣非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在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上市
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
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正在进行中,2021 年度最终财务数据应当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是否触发前述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尚不确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