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 科林 公告编号:2021-004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已于2021年1月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0)。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9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 9:15
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红黄路121号紫荆商业广场1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黎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35,92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10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数为 35,92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07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数为 4,7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董监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数 1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5,92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5,92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田晶律师、左玉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全文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