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 4000 万元。上述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
3.投资期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投资期限。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5.资金投向: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指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规定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以及委托理财行为。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风险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7.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联关系说明:本次风险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风险投资项目实施前,由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该项目已有或有潜在的限制、公司能否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项目是否与公司长期战略相吻合等方面进行评估。
(2)公司在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咨询和论证。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
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质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相关责任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原则上在知悉情况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报告。
(5)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6)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7)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风险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收益,优化资产结构,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五、相关承诺
1.公司不在以下期间进行风险投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在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