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9-22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2019年2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自筹资金1-2亿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拟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2019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20日和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3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2019年3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9年3月15日最后一次实施股份回购期间,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2,042,100股,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25%,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8.06元/股,最高成交价为8.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0,000,342.78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要求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半年。本次回购于2019年2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至2019年3月15日实施完毕,实施期限符合相关规则要求,并且在回购方案确定的期限内。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查询,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12,042,100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公司本次回购前后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3,562,656 11.83 113,562,656 11.8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45,901,444 88.11 833,859,344 86.86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35,900 0.06 12,578,000 1.31
总股本 960,000,000 100.00 960,000,000 100.00
六、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即: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每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
4、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3月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32,788,000股的25%。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