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各项专业报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
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 年末合
伙人人数为 42 人,注册会计师共 33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40 人。
3、业务规模
(1)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人民币 4.1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3 亿元。
(2)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4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0.92
亿元。
(3)2021 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的客户共 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2 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年 10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7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
施和纪律处分。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3 人)
和监督管理措施 7 次(涉及 10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格,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艳,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沈蓉,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1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
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