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鉴于立信审计业务量较大及人员变动,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战略、未来审计的需要以及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众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0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5、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6、2020 年有合伙人(股东)44 人,注册会计师 331 人,从业人员数量 1018
人,其中 293 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业务报告。
7、2019 年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5,723.40 万元,2019 年审计业务收入为
38,673.72 万元,2019 年证券业务收入为 13,042.76 万元,2019 年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 62 家。2019 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2019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 6,035.6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自 2004 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为 2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涉及从业人
员 3 名;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9 次,涉及从业人员 12 名。
(四)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格,2005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4 年,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或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特别在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伟峰,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蓉,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5 年,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在企业重组、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格、拟签字会计师范伟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为 15 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其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3 年,2019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截至目
前,公司尚未与立信实质性开展年报审计工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审计业务量较大及人员变动,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战略、未来审计的需要以及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
公司对众华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认为该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充分考虑时间问题可能对公司 2020年审计工作的影响,拟委派足够数量、经验丰富的团队参与公司审计,为审计进度及质量提供合理保证。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