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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2

佳隆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和议案 1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1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295,988,196 股 ,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 .6 35 3 %。其 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5,587,5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925%;通过网络投票的
的 0.0428%。

    (四)本 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2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反对票 1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票 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2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反对票 1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票 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2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反对票 1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票 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2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反对票 1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票 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2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反对票 1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票 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2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反对票 1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票 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2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反对票 1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票 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2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反对票 1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票 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2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反对票 1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票 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2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反对票 1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票 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1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232%。反对 18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818%;弃权 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950%。

  1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72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反对票 1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弃权票 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13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232%。反对 18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818%;弃权 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95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根据投票结果,候选人林则强先生和林剑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和林长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 .1、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1、选举林则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628,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4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97%。

  12.1.2、选举林剑汶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628,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4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97%。

  12.2、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2.1、选举林平涛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628,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4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97%。

  12.2.2、选举许巧婵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628,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4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97%。

  12.2.3、选举林长浩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628,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4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97%。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根据投票结果,候选人赖东鸿先生和赖延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张少芬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3.1、选举赖东鸿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628,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5%。

  13.2、选举赖延河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295,628,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斌律师、赵国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 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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