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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12

华斯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长、
  副董事长、 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之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对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 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程序合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以及提名、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彭学军

                刘兰玉


    本页无正文,为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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