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1-033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荣盛石化 指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石化 指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德美化工 指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德荣化工 指 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化工”)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化”)的重要参股公司,为保障德荣化工高效运营,浙石化拟以自有资金为德荣化工提供 244,977,000 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1 年。自公司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按年利率为4.35%(不含增值税)计算利息,同样持有德荣化工 50%股份的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将向德荣化工提供同等条件的 244,977,000 元的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浙石化以同等条件、同等金额向参股公司德荣化工提供 244,977,000 元人民币资金。
2.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水荣(担任德荣化工董事)、李彩娥(李水荣的妹妹)及项炯炯(李水荣的女婿)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浙江德荣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 年 9 月 4 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28KU615X
(3)注册资本:1,020,004 万元人民币
(4)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 20号舟基大厦 1115 室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陈秋有
(7)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生产、销售、储运;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化工辅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备件的销售、租赁业务;技术及信息的开发、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德美化工(持股比例50%)、浙石化(持股比例50%)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主要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118,645.75 169,219.27
负债总额(万元)) 50,122.57 101,040.72
所有者权益(万元) 68,523.18 68,178.54
主要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 -
利润总额(万元) -1,233.42 -344.64
净利润(万元) -1,233.42 -344.64
资信情况:资信状况良好,经核查,德荣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履约能力分析:德荣化 工 拥有稳定的物料供应,充分依托浙石化炼化一 体化项目完善的公用工程设施以及化工码头等辅助设施,能有效地降低投 资运营成本、提升建设和运营效率,在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 较强的偿债能力。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董事长李水荣先生同时担任德荣化工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的规定,德荣化工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德荣化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经各股东方协商 一致,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公司亦将密切关注德荣化工 的项目建设情况,严格控制资金风险。
五、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德美化工成立于 2002 年 6 月 21 日,注册资本 48,211.5422 万元,住所:广
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科技产业园朝桂南路,法定代表人为黄冠雄,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纺织、印染、造纸助剂、印刷助剂、涂料,聚氨酯涂层剂。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批发和零售贸易,投资实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美化工持有德荣化工 50%的股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贷款利率为 4.35%(不含增值税),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的一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况。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合作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保障合作项目的运营效率。上述关联交易以年利率 4.35%(不含增值税)作为结算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德荣化工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因该项关联交易而导致公司资金紧张,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八、董事会意见
该项目使用浙石化乙烯裂解副产品资源,以其为原料进行深加工,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同时,德荣化工另一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 244,977,000 元的财务资助降低了公司提供借款的风险。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德荣化工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德荣化工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担保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十、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贷款期限为 1年,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为 4.35%(不含增值税),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对荣盛石化和中小股东权益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十一、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110,000万元,无逾期情况。
十二、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