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3-010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
出,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 14:30 分在珠海市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王青运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青运女士、程文浩先生、张辛聿先生、邹郑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 1/2。公司暂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叶伟明先生、窦欢女士、王东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叶伟明先生、窦欢女士、王东民先生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审议。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青运女士 195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恒基达鑫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得鑫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信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横琴新区运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青运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总经理张辛聿先生、监事高绍丹女士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程文浩先生 194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公司总经理,珠海市新永鑫企业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横琴
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乌鲁木齐新永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程文浩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辛聿先生 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在瑞士和香港世界五百强公司来宝集团任职,曾任上海得鑫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恒基达鑫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运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星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珠海市政协委员,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润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武汉通源达信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恒基达鑫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信威国际有限公司、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经理。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辛聿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王青运女士、公司监事高绍丹女士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披露日,张辛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150,000股;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郑平先生 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学工程师。曾任扬州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董事。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邹郑平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伟明先生 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学士。
曾任职于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珠江律师事务所、广东三正律师事务所、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曾任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08-201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叶伟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窦欢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
士,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副教授,未上市公司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挂牌公司中国广电广州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窦欢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东民先生 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化学学士。
曾于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集团副总经理、投资顾问、
深圳市东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东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