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2-020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2年 6月 7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
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风险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22 年 6 月 15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2022年 6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孟红女士因任期届满六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窦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经审查,窦欢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公司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6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2022年6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窦欢女士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窦欢女士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窦欢女士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内容详见 2022 年 6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个人简历
窦欢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
士,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窦欢女士于2020年9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担任未上市公司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三板上市公司中国广电广州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上市公司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上述任职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窦欢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