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2-04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决定以公司自有资金850万元人民币与南京善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主要从事电动帐篷、智能阳光房系列产品业务的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标的公司的投资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签署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善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善能”)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嘉俭
注册资本:433.33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0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工业集中区蒸湖路8号
经营范围:卷帘门窗、机电设备、节能建材设计、安装、销售、服务;高新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善能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嘉俭 325 75.00%
2 宗贞勤 86.6635 20.00%
3 刘娟 21.6665 5.00%
合计 433.33 100.00%
南京善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该标的公司拟在宁波设立,主要从事电动帐篷、智能阳光房系列产品业务。
相关工商信息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及登记为准。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50 85%
南京善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50 15%
合计 1,000 100%
四、 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本公司,乙方为南京善能,标的公司为合资公司。
1、 各方同意,合资公司在实际运营中所形成的一切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全部归合资公司所有。合资公司同意授权乙方控股子公司格拉夫节能制品(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格拉夫”)无偿使用合资公司的各项知识产权。
2、 乙方同意,南京格拉夫拥有的各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含已获授权及正在申请中)、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均无偿授权合资公司使用。乙方同意就相关专利或技术等知识产权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配合办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备案登记手续。
3、 甲乙双方同意,合资公司主要面对境外市场、标准化产品市场,南京格拉夫主要负责国内市场各类产品、境外市场的定制化产品。如有交叉市场,双方协商解决。
4、 甲乙双方同意,合资公司生产的产品统一由甲方或其下属销售子公司进行销售推广,并承担和支付一定比例的销售费用。合资公司经营初期,可以委托甲方或甲方子公司进行产品生产。上述活动均应按照市场惯例签署相应的生产委托合同或销售合同
等。
5、 乙方可以将其持有的股权中的 5%股权的分红权授予乙方派出的业务支持团
队,包括但不限于派出员工和给予合资公司业务支持的员工(具体分配办法由乙方制定),或转让给上述业务支持团队中乙方指定的人员,甲方同意若乙方将其持有的 5%股权转让给上述团队中乙方指定的人员时,甲方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6、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甲方提名 2 人,乙方提名 1
人,各方应当保证在合资公司股东会投赞成票以保证提名人选顺利当选。
7、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1)名,财务总监一(1)名。总经理由甲方推荐的人员担任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 3 年;财务总监由甲方推荐的人员担任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 3 年。
8、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其他方除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之外,还有权就其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9、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保持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了丰富和完善公司在户外休闲家居领域的布局,有利于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步伐,提高公司开拓能力和竞争力,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本次投资及后续合作将有助于发挥双方各自资源、业务、技术等优势,拓展业务布局,建立新的业务增长点;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等。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投资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