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6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如下: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定价 2021 年新增 2021 年原 2021 年合计 2021 年已发
关联方 类别 容 原则 预计发生额 预计发生额 预计发生额 生额(1 月-9
月、万元)
采购商品家具、建材、市场 不超过 100 万 不超过 100 万 不超过 200
深圳德宝西与服务等 装修装饰等 37.19
价格 元 元 万元
克曼智能家
塑料制品、
居有限公司出售商品 市场 不超过 100
户外休闲家 不超过 50 万元不超过 50 万元 29.50
及其子公司 等 价格 万元
具及零部件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名称:深圳德宝西克曼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克曼”)
法定代表人:谢建平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住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浦社区南洞圳头路 96 号 1 号厂房三层
主营范围:室内家具及饰品的设计、销售;家具零售、批发;智能家居零售、批发;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批发、零售;家具零配件批发、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批发;床上用品、窗帘、布艺类产品销售;木门窗、楼梯销售;地板销售;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销售; 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化工产品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家居产品软硬件技术研发、物联网软硬件开发等。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西克曼资产总额 52,006.28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35,949.59 万元;2021 年 1-9 月西克曼实现营业收入 8,253.08 万元、净利润-2,906.95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西克曼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73.75%;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副董事长谢建平及董事施服斌在西克曼分别担任董事、董事长、董事。
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西克曼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西克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将采购西克曼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服务等,将根据公司计划与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出售商品等给得西克曼及其子公司,均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将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具体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新增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相关事项。
六、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一) 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对五届二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