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证券代码:002489 公告编号:2016-08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一六年十一月
(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浙江
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强”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及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核心骨干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80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人,其他人员不超过174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不超过30,000万份。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
倍份额,且起始认购份额为10万份(即认购金额为100,000元),超过10万份的,以5
万份的整数倍累计计算。若最终认购金额超过30,000万元,将以5万元为单位逐步下
调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上限,直至认购总金额为30,000万元为止。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4、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持有人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
(2)、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提供不超过公司员工自筹资金金额1倍的无息借款。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的资金。
5、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成立“华润信托浙江
(草案)摘要
永强持股计划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设立时的规模预计
为人民币9亿元,其中:A类信托资金(优先级)预计为人民币6亿元,B类信托资金
(劣后级)预计为人民币3亿元,具体以实际交付的信托资金金额为准。华润深国投信
托有限公司可根据发行、认购情况决定实际成立规模,但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日A
类委托人的认购资金与B类委托人的认购资金的比例不高于2:1。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B类委托人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B类
份额。
6、 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但能否达到计划目标存
在不确定性。本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投资于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陆家嘴信托浙江永强员工持股计划1期单一资金信托”,投资比例为0-100%,并聘请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单一资金信托托管人,未投资的信托计划资金仅限存放于该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投资于浙江永强(002489.SZ),闲置资金可投资于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工具(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
7、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结构化信托,受托人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信托
受益权进行分层配置,只有A类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得到足额分配后,B类受益人方有可
能取得信托利益。该种信托利益分配安排,增加了B类受益人的风险,且B类受益人可
能出现较大甚至全部亏损,因此,B类受益人承受的风险远大于A类受益人。
8、 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补足义务人。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补足义务人补足义务的履行包括:触及预警线和平仓线时追加增强信托资金的履行;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中的现金资产不足支付相关款项时补足义务的履行;因B类委托人未履行其在信托合同中的相应信息披露、公告等相关承诺或未按照法律要求遵守限售要求或股票交易限制义务而造成信托计划财产产生损失、给受托人造成财产损失,对由此带来的委托人代表的赔偿责任的连带赔偿责任的履行。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补足义务人以追加增强信托资金的方式履行补足义务。
9、 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预计规模 90,000 万元和公司股票 2016年 11月
18 日的收盘价7.16元/股测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单一资金信托涉及的标的股票
数量不超过12,569万股,涉及的股票数量约占审议本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召开前公
(草案)摘要
司股本总额217,573.65万股的5.78%。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单一资金信托涉及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10、 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
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1、 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草案)摘要
目 录
声明......2
特别提示......2
目录......5
释义......6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7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7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份额分配情况......7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股票来源......8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限及变更和终止......10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1
七、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6
八、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16
九、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18
十、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9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19
(草案)摘要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
浙江永强、本公司、指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指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持有人 指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B类委托人/B类受益指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
人 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受托人 指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指 华润信托浙江永强持股计划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单一资金信托、单一指 陆家嘴信托浙江永强员工持股计划1期单一资金信托
资金信托计划
标的股票 指信托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浙江永强股票(证券代码:
002489)
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指 《华润信托浙江永强持股计划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
单一资金信托合同指《陆家嘴信托浙江永强员工持股计划1期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中小板信息披露备指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
忘录第7号》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