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2-011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合肥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3 日,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
份”)实际控制人孙金国先生、孙利群女士与合肥东鑫产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鑫产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金国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20,038,297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孙利群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 30,057,445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东鑫产投。同日,孙金国先生与合肥产投兴巢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产投兴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孙金国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50,095,742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合肥产投兴巢。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给东鑫产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4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给合肥产投兴巢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50)。
一、补充协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7 日,东鑫产投与孙金国先生、孙利群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
补充协议》;同日,合肥产投兴巢和孙金国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补充协议》, 各方一致同意签署对原《股份转让协议》14.1 条约定的生效条件进行变更,相 关条款变更如下:
变更前:
“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之日起成立,自受让方就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交易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 通过之日起生效。”
变更后: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内部决策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合肥产投兴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变更
合肥产投兴巢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公司名称发生工商变更,由原名称“合肥产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公告内容中涉及公司名称的内容需全部变更。
三、披露公告变更情况
根据前述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 2021 年 12 月 3 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内容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需全部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给东鑫产投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2021-049)
变更前:
(1)特别提示:“5、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东鑫产投获得相关 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2)部分其他条款:“3、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 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受让方就本协议及本协议 项下交易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3)其他相关说明:“3、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东鑫产投获得 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变更后:
(1)部分其他条款:“3、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 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乙方执行事务 合伙人内部决策通过之日起生效。。”
(2)删除“特别提示:5、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东鑫产投获得
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删除“其他相关说明:3、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东鑫产投 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给合肥产投兴巢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50)
变更前:
(1)特别提示:“5、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合肥产投兴巢获得 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2)部分其他条款:“3、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 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受让方就本协议及本协议 项下交易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3)其他相关说明:“3、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合肥产投兴巢 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4)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产投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100%控股合肥产投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5)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产投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
变更后:
(1)部分其他条款:“3、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 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乙方执行事务 合伙人内部决策通过之日起生效。”
(2)删除“特别提示:5、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合肥产投兴巢 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删除“其他相关说明 3、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尚需合肥产投兴
巢获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4)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100%控股合肥产投资本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转受让主体、转让价格或者转让股份数量。
2、2021 年 12 月 3 日,《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东鑫产投、合肥产投兴
巢均完成了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按照各自《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约定,完成了各自第一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3、各方确定股份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均已具备,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已生效。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金国、孙利群)更新;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鑫产投)更新;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金国)更新;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合肥产投兴巢)更新;
5、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的说明(孙金国、孙利群、东鑫产投);
6、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生效的说明(孙金国、合肥产投兴巢)。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