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经投”、“受让方”)与亿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威投资”、“转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亿威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浙江经投出让其持有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目标公司”或“江海股份”)170,13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2%(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2、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亿威投资持有上市公司245,021,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83%。
3、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经投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收到亿威投资通知,告知公司亿威投资与浙江经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亿威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出让其持有的170,13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2%。
截至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亿威投资持有上市公司245,021,000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28.83%。
本次权益变动后,亿威投资将持有74,891,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1%。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经投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经投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70,13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2%。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经投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股份转让方
1、亿威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亿威投资有限公司
已发行股本 1 港元
注册地址 7/F On Dak Industrial Bldg 2-6 Wah Sing St Kwai Chung NT,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方仁德
企业类型 境外机构
登记注册号 35961946-000-08-23-A
主要经营业务 投资
经营期限 长期
成立时间 2005-08-05
主要股东 Yeebo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通讯地址 7/F On Dak Industrial Bldg 2-6 Wah Sing St Kwai Chung NT, Hong Kong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威投资的控股股东为Yeebo(InternationalHoldings) Limited,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股份受让方
1、浙江经投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麻亚峻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 166 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 303 号浙江交通大厦 1716
成立日期 1988-01-28
营业期限 长期
注册资本 293,72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11803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571-88087298
经济建设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房地产的投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
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纺织原料,橡胶及制品,木材,胶合板,
经营范围 造纸原料,矿产品,机电设备的销售;旅游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地下工程设备的制造、维修和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经投控股股东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经投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3、浙江经投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浙江经投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产业投资平台,主营业务为围绕交通关联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投资业务。
浙江经投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9.30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资产总额 534,680.78 525,015.62 361,151.90 272,232.78
负债总额 72,861.61 72,880.68 74,069.01 14,545.08
所有者权益总额 461,819.17 452,134.93 287,082.89 257,687.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49,103.47 439,981.66 273,505.71 245,892.29
资产负债率 13.63% 13.88% 20.51% 5.34%
项目 2023年1-9月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10,221.79 23,689.25 16,482.91 3,614.31
营业成本 6,037.67 13,424.45 9,474.59 2,749.56
利润总额 17,475.97 27,823.40 25,432.11 17,833.58
净利润 16,714.53 26,249.15 23,664.00 17,710.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152.10 24,253.70 22,362.23 17,739.45
净资产收益率 3.60% 5.51% 8.18% 7.21%
注1: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3: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 3 月 12日,浙江经投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
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亿威投资有限公司(Billion Power Investment Limited)
受让方: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转让股份的情况
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170,13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占截至2024年3月11日目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数的约20.02%。于过渡期内,若目标公司以送红股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或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则转让方应将目标股份相应派送的股份作为目标股份的一部分一并过户予受让方,受让方无需就获得该等派送股份支付任何对价。
“过渡期”指自本协议签署日(含该日)起至过户完成日(不含该日)止的期
间;“过户完成日”或“交割日”指过户完成之日,即全部目标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受
让方经中登公司登记成为目标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之日;“过户完成”或“交割”指
转让方及受让方根据本协议完成全部目标股份在中登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受让方经
中登公司登记成为目标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交易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股票市场正常开市交易的任何一天。
(三)转让对价
每一股目标股份的对价为人民币 19 元,目标股份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3,232,470,000 元(以下简称“转让对价”),每一股目标股份的对价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目标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
1. 双方应相互配合,于本协议签署日后的 3个交易日内与监管银行(指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共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并开立共管账户(指受让方在监管银
行开立的、根据本协议和双方与该行签署的资金监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由双方共同控
制的银行账户)。
2. 受让方应在:(1)共管账户开立完成后的 3个交易日内,向共管账户存入相当于全部转让对价的 10%的资金;并在(2)深交所就本次交易出具《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或类似文件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将全部转让对价的剩余部分存入共管账户。在转让方根据下述第 5 项的约定足额收到全部转让对价前,未经双方共同同意,共管账户的资金不能用于任何其他用途或进行任何对外支付。
3. 在转让方先决条件及受让方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依据其性质需在过户完成日满足的除外)或根据约定被相关方豁免之日当日,双方应共同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将所有目标股份过户登记于受让方 A 股证券账户的相关登记手续。自过户完成日(含该日)起,受让方即成为目标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根据目标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享有并承担目标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4. 转让方应在过户完成日后尽快根据适用法律和本协议自行或促使他方向适用的政府机构办理并取得所需的下列备案和登记,受让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予以配合:(1)转让方应尽快促使目标公司向对目标公司有管辖权的外管局和/或外管局指定的目标公司开户商业银行(如适用,以下统称“外管局”)递交申请,在外管局就本次交易进行登记并取得外汇业务登记凭证(或类似凭证)(以下简称“外汇登记”);及(2)转让方应尽快就其因本次交易根据中国法律所应缴纳的税款向目标公司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中国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自行或协助受让方从税务机关处取得《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或类似文件(以下简称“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5. 在交割完成且完成外汇登记并取得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后的 3 个交易日之内,
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指示监管银行将共管账户内的全部对价以人民币形式划转并解付至转让方用以接收转让对价的人民币专用银行账户。“转让对价支付日”指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