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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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通州市平潮通扬南路7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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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概 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4,0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0]年[9]月[15]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6,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承诺人及承诺内容
发行人法人股东香港亿威及香港亿威的实际控制人方铿先生分别承诺:在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要求公司回
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朱祥、陈卫东、陆军、邵国柱、顾洪钟、顾义明、徐永华、
王军、王汉明、丁继华、邱枫、朱亮靓、宋国华、邵美娟、韩永飞、言骅、朱益
辉、李平、徐志友、丰骏、姚建军、刘兴华、金俊、顾宇红、钱波生、陆亚平、
金育炎、李美云、朱烨梅、蒋志德、印险峰、楼小俊、李三华、葛建华、朱祥、
赵建保、刘华、彭美霞、何霄云、姜汉兵、金楠、朱军、钱友兵、孙效裕、金恒、
丁晓锋、张红卫分别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也不要求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陈卫东、陆军、邵国柱、
顾洪钟、顾义明、徐永华、王军、王汉明、丁继华、宋国华、邵美娟分别承诺:
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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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保荐人(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0]年[8]月[12]日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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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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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本次拟发行4,000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16,000万股,均为流通股。
发行人法人股东香港亿威及香港亿威的实际控制人方铿先生分别承诺:在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要求公司回
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朱祥、陈卫东、陆军、邵国柱、顾洪钟、顾义明、徐永华、
王军、王汉明、丁继华、邱枫、朱亮靓、宋国华、邵美娟、韩永飞、言骅、朱益
辉、李平、徐志友、丰骏、姚建军、刘兴华、金俊、顾宇红、钱波生、陆亚平、
金育炎、李美云、朱烨梅、蒋志德、印险峰、楼小俊、李三华、葛建华、朱祥、
赵建保、刘华、彭美霞、何霄云、姜汉兵、金楠、朱军、钱友兵、孙效裕、金恒、
丁晓锋、张红卫分别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也不要求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陈卫东、陆军、邵国柱、
顾洪钟、顾义明、徐永华、王军、王汉明、丁继华、宋国华、邵美娟分别承诺:
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二、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经审计累计未分配利润13,951.80 万元。
根据本公司于2010 年8 月3 日召开的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2010 年中期不分配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转增。为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兼顾新
老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实现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新老
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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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观经济环境重大变化风险
2008 年下半年以来,美国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且不断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扩散,
世界经济增长趋势明显放缓,部分国家、地区经济发展甚至出现负增长,全球及
我国经济发展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加,实体经济的各行各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
击,公司的主要下游需求行业也不同程度受其影响,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增大。
公司近年来生产结构进行调整,从原先的附加值较低的消费类产品向附加值
高的工业类产品转化,同时在生产上进一步扩大产能,成立工业类生产基地。公
司通过产品升级一定程度上已经有效地防范了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
随着中国中央政府4万亿投资计划的推出,其中2万亿的铁路投资计划、2-3
千亿的3G建设计划和“家电下乡”计划已经对公司所处的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形成
了实质性利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6月3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
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铝电解电容器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从14%提高至17%,
由于公司销售收入的40%左右来自出口,出口退税率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公司出口
的增长。国务院于2009年4月15日公布《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
出确保电子信息产业稳定发展,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
为了减少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采取了加快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拓全球市
场、加大国内销售等措施,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分别较2008年增长13.02%和27.83%,且较2007年也分别增长24.72%
和66.81%。2007年至2009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1.68%
和29.16%。虽然目前全球经济已出现复苏迹象,但是由于世界经济形势好转和中
国宏观经济新一轮经济周期的启动依然面临着不确定性,故公司经营依然面临着
宏观经济环境重大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2、技术保密和合作研发风险
电容器行业技术发展迅速,虽然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在电容器行业形
成明显的技术优势,现有主要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制造工艺在国内同行业中居领先
地位。但电容器行业的技术配方和生产工艺有部分核心技术特别是技术诀窍不适
合申请专利,无法获得专利保护,如果出现技术信息失密将给公司技术研发、生
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近几年来通过技术合作开发与技术受让以加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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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电容器技术研发方面优势,但如果公司与合作方、转让方产生纠纷,将会
对公司技术研发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股东共同控制公司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香港亿威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6,000 万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50%;其他47名境内自然人股东(中方股东)合计持有6,000 万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50%;公司由香港亿威和中方股东共同控制。
中方47名自然人股东其中46名自然人已签署《委托协议书》,授权公司股东、
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代为行使其持有公司股份所享有的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提案
权、提名权、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在行使上述权利时,47名自然人股东召开
会议进行讨论后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按照统一表决意见(占所有自然人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50%以上的股东意见为统一表决意见,如不能形成50%以上的统一意见,
则股东意见中支持比例最高的表决意见为统一表决意见)进行投票表决,授权期
限为委托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
本次发行后,香港亿威持股37.5%,上述自然人股东持股37.5%,社会公众股
东持股25%。公司已经建立起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且自2002年改制为有限公
司以来主营业务及核心经营团队稳定,但上述共同控制的状况可能在公司经营财
务决策、重大人事和利润分配等方面给公司及中小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
4、对外担保的风险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的债权额合计本金6,550万元,其中:
为南通南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本金3,00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为南通海立电子有限公司合计本金1,55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为南通奥斯特电子有限公司合计本金2,000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42,669.61万元的比例
为15.35%,存在或有负债风险。
上述风险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
因素”一节中关于上述风险的内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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