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为:建设研发、营销、行政中心项目。
2、变更投向及金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52,728,653.89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建设研发、营销、行政中心项目”的实施,并将募集资金52,728,653.89元(含利息)及后续变更前产生的利息变更为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0]1229号《关于核准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
变更金
累计投 额占首
序号 投资项 银行账号/账户 募集资 资募集 利息收 剩余募 项目进 次公开
目 名称 金净额 资金金 入 集资金 展 发行募
额 集资金
总额
公司建
设研发、515759175359/
营销、行 建设研发、营 终止
1 销、行政中心 4,940 220.07 552.94 5272.87 6.43%
政中心 项目专户
项目
三、拟终止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
建设研发、营销、行政中心项目。
(二)项目计划投资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940万元建设研发、营销、行政中心项目。该项目建成后,用于公司内部使用,不会对外出租、转让或其他经营性使用。该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资产重组。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研发、营销、行政中心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6、投资估算:4,940万元。
7、资金来源: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超募资金。
截止目前,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2,728,653.89元(含利息)。
(三)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原因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和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区域功能规划变化及公司对该项目建设的新设想,公司拟终止实施“研发、营销、行政中心项目”。
四、终止该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研发、营销、行政中心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将暂时减少非经营性资金投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五、该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本次拟终止“研发、营销、行政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52,728,653.89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金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待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从事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终止的超募资金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已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超募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拟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确认,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52,728,653.89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长远经营发展战略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一定变化的情况下做出的
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通江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拟将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待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不存在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拟将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六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