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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集团: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9

广田集团: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广田集团”变为“ST 广田”。

  3、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82”。
  4、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广田集团”变更为“ST 广田”;

  3、股票代码:仍为“002482”;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 年 7 月 12 日;

  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主要原因

  经核查,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被冻结银行账户 126个,占公司账户总数 410 个的 30.73%,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的余额合计

349,961,966.40 元,被冻结的金额合计 337,482,812.54 元;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为 1,058,282,263.10 元,被冻结金额占货币资金余额的
31.89%,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的净资产为 524,757,928.74 元,被冻结金额占净资产的 64.31%;公司当前主要采用银行转账、汇款、支票、本票、委托收付以及未被冻结的账户日常结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仍在开展。前述被冻结银行账户系公司经营过程中业务纠纷逐个产生,冻结发生时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相关事项。

  由于目前公司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支付部分供应商货款及部分金融机构债务。同时,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寄送的传票,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因公司不能如期偿还贷款向法院提请了诉讼,涉及贷款本金 3.76 亿元及利息,公司预计短期内无法解决欠付供应商货款及金融机构债务逾期事项。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以及近期相关金融机构对公司未到期债务申请提前到期并提起诉讼,公司未来或因债务逾期问题面临更多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的风险等。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属于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的情况,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六)款规定的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快解冻银行账户,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努力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第一大客户债务违约,对公司资产的回收造成严重影响。为此,公司成立专门应对小组,通过协商、催收、诉讼等措施保全公司资产。同时,公司将加大对其他客户款项的回收力度。

  2、将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争取获得相关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

  3、努力提升管理水平,优化管理成本及项目结构,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4、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手段,尽最大努力偿还债务并减少损失,保障上市公司经营,全力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755-25886666-1187

  2、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3、电子邮箱:zq@szgt.com

  4、邮政编码:518001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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