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4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4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随后,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2、2014年11月3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4、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概述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拟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51717.7万股的2.90%,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范志全 董事长 233 15.53% 0.45%
汪洋 董事、总经理 100 6.67% 0.19%
田延平 财务总监 80 5.33% 0.15%
李卫社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80 5.33% 0.15%
曾嵘 董事、副总经理 80 5.33% 0.15%
叶远东 董事、副总经理 20 1.33% 0.04%
王宏坤 副总经理 35 2.33% 0.07%
朱旭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0 4.67% 0.14%
罗志显 副总经理 30 2.00% 0.06%
肖平 副总经理 40 2.67% 0.08%
其他核心管理、业务、
732 48.80% 1.42%
设计骨干(51人)
合计 1500 100.00% 2.90%
注:
(1)上述激励对象中未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叶远东为实际控制人直系近亲属,其余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直系近亲属未参与本计划;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目前未参加除本公司计划外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2)上述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且尚在计划有效期内的权益总额累计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53元;
4、本次激励计划锁定期及解锁时间安排:
在授予日后12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一次解锁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次解锁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三次解锁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包含因该等股票取得的股票股利)予以锁定,该等股票不享有投票权,且不得转让或用于偿还债务。
5、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1-2013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4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
第一次解锁 以2011-201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以2011-2013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次解锁
以2011-201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5%;
以2011-2013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6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三次解锁 以2011-201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6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由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第一、第二次解锁期内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该部分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次解锁期内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时,该部分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60分以上的前提下,才能全额解锁当期权益,具体如下:
分数段 60分以上 60分以下
等级 合格 不合格
解锁比例 100% 0%
注: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在60分以下时,对应第一、第二次解锁期内的未解锁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绩效考核达到60分以上时解锁;
若下一年度绩效考核继续在60分以下时,对应第一、第二次解锁期内的未解锁部分标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在第三次解锁期内因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在60分以下而未解锁部分标的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6、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7、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赵波、陈泽自愿放弃认购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61人调整为59人,授予数量由1,500万股调整为1,484万股。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范志全 董事长 233 15.70% 0.45%
汪洋 董事、总经理 100 6.74% 0.19%
田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