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3-00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较强的投资者 保护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需要,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 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将 该事宜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
二、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
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康文军,199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2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所执业,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段立伟,2016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
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 4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刘文豪,2009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
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0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3. 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 65 万元,
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 万元。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2 年审计费用较2021年审计费用变化超过20%主要系新增内控审计费用所致。2023 年度审计费用 6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大华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大华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大华所符合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认真履
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