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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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2023 年 4 月
25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098.60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180.82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万元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6946.54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满足“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条件。鉴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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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定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没有
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
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和《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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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