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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0-09-0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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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0,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3,500 万股流通
    股,发行后总股本14,000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新筑有限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
    技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志明、冯克敏、汪省明、江蔚波、刘志超、
    王斌、夏玉龙、杜晓峰、彭波、周思伟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志明、冯克敏、汪省明、江蔚波、刘志超、
    余文龙、周立新、王斌、夏玉龙、杜晓峰、彭波、周思伟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
    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
    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衡福明等38 名中层管理级员工股东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
    股份(其中谢君富承诺锁定的股份数量为52,500 股);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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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润投资等18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其中谢君富承诺锁定的股份数量为1,650,000股)。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西南交大持有的公司77.2059万股
    股份将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西南交
    大的锁定承诺。
    2、根据发行人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
    利润由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铁路、公路桥梁功能部件,主要用于铁路与公路建设中的桥
    梁建设部份,因此铁路与公路的投资与建设是影响公司业绩的重要因素。国家宏
    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特别是铁路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计划的调整,将对公
    司经营业绩带来直接影响。
    目前,随着国家积极拉动内需的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以及我国城市化进程
    的不断加快,导致城市、城际轨道交通呈快速发展趋势,桥梁功能部件领域迎来
    了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但是,如果国家对相关产业政策进行调整,则会对公司
    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面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风险。
    (2)行业管理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运用领域的不同,桥梁功能部件分别由铁道部和交通运输部管理。
    铁道部对本行业实行CRCC 认证管理,生产企业需要通过CRCC 认证后方可参
    与铁路建设项目招投标。交通运输部对本行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获得生
    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按照相关要求生产桥梁功能部件并参与公路建设项目招投
    标。
    如果相关行业管理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如CRCC 认证制度等),将改变桥梁功
    能部件行业的竞争格局和经营环境,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竞争状况将产生一定
    的影响。
    (3)财务及资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2007 年度、2009 年度及2010 年1-6 月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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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均呈现负数。2007 年末、2008 年末、2009 年末及2010
    年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1.94%、61.12%、63.50%和65.66%;
    2007 年度、2008 年度、2009 年度及2010 年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4,084.17 万元、12,211.94 万元、-4,492.53 万元和-18,488.88 万元;
    公司存在一定偿债风险和经营性资金压力。
    由于行业特征影响,如公司进一步扩大规模,或信贷融资环境变化,公司将
    面临一定的财务及资金风险。
    (4)产品售价以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07 年度、2008 年度、2009 年度及2010 年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
    别为34.31%、36.71%、31.51%和35.78%,2007-2008 年呈稳中有升的态势,2009
    年虽有所下降,但2010 年1-6 月已有所回升,仍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抗震支座、高阻尼支座、铅芯橡胶隔震支座、阻尼
    器等新产品,并投资建设“研发试验检验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上述新产品的推
    出和试验检验能力的提升,将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减少产品价格下降对公司
    盈利能力的影响。
    尽管如此,随着行业的日趋成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技术更新及产品升
    级换代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可能面临产品售价、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描
    述。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 不超过3,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发行价格 人民币38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0.68 元(按照200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55.95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79 元(以2010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全面摊薄计算)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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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2.74 元(以2010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预计募集资金
    净额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市净率 2.98 倍(每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之比)
    发行方式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
    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
    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筑有限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志明、冯克敏、汪省明、江蔚
    波、刘志超、王斌、夏玉龙、杜晓峰、彭波、周思伟承诺:自发行人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志明、冯克敏、汪省明、江蔚
    波、刘志超、余文龙、周立新、王斌、夏玉龙、杜晓峰、彭波、周思
    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的比例不超过50%;
    衡福明等38 名中层管理级员工股东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谢君富承诺锁定的股份数量为52,500 股);
    德润投资等18 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谢君富承诺锁定的股份数量为1,650,000
    股)。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371
    号),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西南交大持有的公司77.2059 万股股份
    将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
    西南交大的锁定承诺。
    承销方式 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133,000 万元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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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128,062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约人民币 4,938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注册中、英文名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XINZHU ROAD&BRIDGE MACHINERY CO., LTD
    注册资本 10,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志明
    成立日期 2001 年3 月28 日
    住所及邮政编码 四川新津工业园区(611430)
    电话、传真号码 电话:028-82550671 传真:028-8255067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xinzhu.com
    电子信箱 vendition@xinzhu.com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1]26号文批准,由新筑有限、新津国
    投、西安康柏、交大青城、朗明电力、西南交大及自然人赵衡平等7位股东以发
    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3月28日,公司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登记注册成立,工商注册登记号为5100001813354,法定代表人黄志明,注册
    资本为3,000万元,住所为成都市新津县花桥工业区。